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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0月校内统考考场安排
发布者:shi.1980 发布时间:2014-10-15 来源: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 阅读人数:

各位考生:

  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请查看考场安排附件,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(如跟读或学生证丢失请出具本学院的考试证明及身份证)。

      

1.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凭学生证及身份证进入规定考场,按考场安排入座,参加考试。

2.入座后应将学生证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,以备查对。

3.考生进入考场,不得携带任何书刊、报纸、稿纸和通讯工具(如手提电话、寻呼机等),或有存储、编程、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。只准带必需的文具,如钢笔、圆珠笔、铅笔、橡皮、绘图仪器和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电子计算器。 

4.考生除在试卷上填写(涂)规定的项目外,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,否则答卷作废。

5.考生答题必须用书写蓝色或黑色文字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,字迹要工整、清楚,试题应书写在专用的答题纸上,否则一律无效。

6.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,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。但遇试题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模糊问题,可举手询问。

7.考生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;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,并离开考场。

8.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,不准吸烟。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、谈论。

9.考生不准交头接耳,不准偷看、夹带、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,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等。

10.考试终了时间一到,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,并将试题和答题纸一起交给监考人员经监考人员。试题、答卷纸和草稿纸不得带出考场。

     

如违反考场纪律,则参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gs/userfiles/file/201410kaochanganpai.xls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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